深圳各区可申请贷款贴息政策整理,小微企业也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1-07-27 10:22:58
龙岗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50%、单笔最高 50 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3、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1.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利息支出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担保(服务)费用50%、单笔最高20万元扶持。
2.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若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扶持。
3. 同一项目在市级政府部门获得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3、贷款本息已还清。
贷款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每年的扶持额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的40%。
申请条件:
1.企业为龙岗区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企业,且上一年度产值不高于4亿元。
2.对于已经还清的贷款,其合同期限需不低于12个月。
3.企业用于申请的贷款合同总额(总额指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之和)必须不低于500万元;授信合同暂不予以受理。
4.企业用于贴息的贷款必须是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龙华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单个单位纳入备案的“科技孵化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500 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同一家单位 1 年内累计纳入备案的贷款不超过 2 次。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保资助。
对近 2 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 10 强、早期投资机构前 30 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 2%、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申请“科技孵化贷”的企业须经营状况良好,基本度过研发期,具备产业化条件,注册资金到位并确实已经在前期研发中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
5、申请“科技成长贷”的企业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2 亿元(不含)以下,且企业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 100 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申报之日前 2 年内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 VC、PE 前 50 强创投机构的单轮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且估值在 10 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 8 年的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申报之日前2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德勤公布的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榜单为准);
6、申报企业须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投融资服务机构中选择唯一一家同类投融资服务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贴保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5、申请企业贷款需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贷款所得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罚款等非正常开支;
6、企业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2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华夏银行大浪支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东莞银行。
补贴标准: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南山区贷款政策
小微促进贷
补贴标准:
对区内发展势头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融资扶持。
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3、上年度营业收入及企业自缴税费总额均大于零;
4、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5、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
6、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含)以上,贷款结清时间为 2019 年,贷款项目期间未产生逾期、关注等不良征信记录;
7、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笔贷款;
8、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www.nszhirong.com)完成贴息备案工作;
9、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促进贷
补贴标准:
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在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并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内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上市企业流动贷
补贴标准:
短期流动贷款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200 万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www.nszhirong.com)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获得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贷款,贷款用于主营业务发展,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企业并购贷款
补贴标准:
对上市企业获得的并购贷款,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工作,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并购贷款,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微众银行、北京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富邦华一银行、创兴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广州银行。
科技金融贴息
补贴标准: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需为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
2、从南山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3、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宝安区贷款政策
四上企业和高新企业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 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 3%,且总额最高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本次受理申报的企业须为 2018 年度“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区统计局与科创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3.仅限人民币贷款,且按揭类不享受利息补贴。
4.单笔贷款期限不得低于 6 个月。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融兴村镇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宝桂村镇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包商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广州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深圳地区的分行及系统内分支机构,以最终银行反馈的情况为准)
福田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2019、2020年放款后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 50% 的支持。
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 2.1%),合计支持不超过 120 万元。
申报条件:
科技孵化贷
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已经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产品著作权(3个或以上)。
贷款主体为企业,在合作银行获得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且该笔贷款已发放。
科技成长贷
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2019年盈利或近两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正。(注:申请科技成长贷的企业备案、贴息均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证件过期或失效者不予以贴息支持。)
知识产权质押贷
对于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可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质押方式申请并获得额度10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合作金融机构:江苏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徽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玉山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杭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东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罗湖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1、对符合孵化贷项目条件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全部担保费用或保费的 4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对符合成长贷项目条件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全部担保费用或保费的 4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3、对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项目条件企业补贴银行利息及中介机构收取各项费用总额(包括担保费、保费、评估费、知识产权质押费用等)的 70%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罗湖税收贡献限制。
申报条件:
1、在罗湖区内依法注册经营正常,获得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区国高培育库企业可申请孵化贷项目;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成长贷项目;具有专利成果通过(非房产抵押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2、科技金融贷款项目用途,限于解决企业研发及生产经营项下支出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保险及知识产权质押费用等产生的流动资金贷款。
3、企业于上一年在我局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为期一年以内的贷款并在我局备案,获贷款企业在按时还清本息后申请贴息贴保等。银行贷款获批时间可先于科创局确认备案时间(上年度银行合作期限内贷款都可申请科技金融信贷支持)。
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包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罗湖蓝海村镇、高新投、中小担、国任保险。
坪山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按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上年度发生利息总额的 50% 给予补贴;
对企业向担保机构支付的上年度发生的已获贷款的担保费用总额的 50% 给予补贴;
贴息、贴保采取报销制,补偿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和担保保费;
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贴息、贴保总额最高 100 万元,连续支持 3 年。
申报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2、申请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科技组织机构的服务对象为按上述标准确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府规〔2018〕22号)文件第七其他(三十一)条要求,采用融资贴息方式的,市区两级资助金额合计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
合作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浙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深圳市贷款政策
产业化信用贷款扶持
信用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50%,同一项目在市区两级获得的贴息金额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70%。单笔风险补偿额度以贷款本金损失的50%为上限,对于单一合作银行风险补偿年度总额不超过其当年向入库项目实际发放贷款余额的10%。
产业化担保贷款扶持
担保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50%,同一项目在市区两级获得的贴息金额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70%。担保费率为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费率,补贴额度为担保费用总额的50%。单笔风险补偿额度以贷款本金损失的50%为上限,对于单一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年度总额不超过其当年向入库项目实际发放贷款余额的10%。